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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3 / 4)

学生会那几个应声虫连忙附和:是!

胡说!晏无辛气道:明明是你们先动手的,大家都看见了,我们都可以作证,对不对?

在场的学生会成员四五个,剩下全是新生,就算别人不吭声,同住了三天的十来个外地同学也不会沉默,大家恨不得振臂高呼:对!学生会先动手的,我们作证!

苗学监脸色铁青,都给我住口!

她不悦的看了看陆锦澜,又是你,怎么每次闹事都有你?

陆锦澜理直气壮道:有不平事自然有不平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就没人闹事了。

苗学监冷哼一声,对众人道:学生会收取住宿费是历年来的传统,是我允许的。

话音刚落,忽听身后有人道:那又如何?

四周都是紧张的抽气声,苗学监不敢置信的转过身,惊诧得瞪大了眼睛,项如蓁你是不是疯了?我是学监。

项如蓁字字铿锵道:你是学监,又如何?一个不敢写明的收费款项,一问支支吾吾什么都说不清楚,名目不正去向自然也不明。没有收据,没有凭证,就这么几个人堵在这里索要钱财,和拦路抢劫有什么区别?

她义正辞严的质问:难道学监允许,就合理吗?难道历来如此,便对吗?

苗学监气到发笑,连紧捂着的伤口都感觉不到疼了,呵呵,我是学监,你们是学生,你们不听我的,想听谁的?

听律法的!人群外围观多时的一名学生终于出声。

众人送目过去,只见那人十七八岁的样子,却是少年老成气势凌厉,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让人不敢直视。

晏无辛连忙拽了拽陆锦澜的袖子,悄声道:这是不是和你抢人的那个

陆锦澜微微点头,那人大步上前,拱手对学监道:学生晏钰,熟读律法。《大嬅律》第一百六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巧立名目私征民财,违者依盗贼论处。征钱五百文以下,笞四十。过五百文者,坐监三月。

金一淮等人一听,露出慌乱的神色,不安的看向学监。

晏钰又道:礼部去年三月颁布了《严禁全国公立院校擅征杂费事札付十七州》,要求各校所征项目一律上报,得礼部批复方可征收,不得巧立名色苛索生员,一切费用张榜公示往来留凭。违者,按《大嬅律》私征民财论罪。

苗学监浑身一震,不知是不是头痛到站不稳,还是怕到腿软,踉跄着退后了两步。

金一淮和韩离忙在左右扶住她,苗学监稳了稳心神:不知者不罪,何况今日并没有收取费用,此事作罢。可动手伤人不能就这么算了,刚才是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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