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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2 / 4)

,即使为掩人耳目仍披了兜帽长袍——

正午炫目的阳光迎面撞进眼里,长孙飞虹舍不得闭上眼,眼睛不由自主地眯起,良久才适应睁眼看这天光,满布皱纹的眼角沁出的生理性泪痕不及擦去,他先闻到风。

带着新鲜土腥气的风,在夏日里蓬勃地卷过离离原上青草,拂过他经年不曾暴露在日辉下的皮肤,带来重生的讯号。

长孙飞虹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他昂首站立,原本尚且显出几分佝偻的背笔直地挺起,阔步朝前,走向前来接应的公孙自食和公孙扬眉,两人脸上难掩激动。

碍于此行需低调谨慎,只以气声叫了“老堂主”。

公孙自食当年亲见过长孙飞虹枪法横绝东北的雄姿英发,也曾随其转战江湖,今昔之间,恍若隔世,但见长孙飞虹雄心不改当年,话音未落,已微微哽咽。

长孙飞虹笑,接着看向一旁前来送行、姗姗来迟的宋雁归,后者背着个长长的包袱,朝他扬起笑,利落大方地上前几步,拱手拜别:“前辈此去,万望珍重。”

长孙飞虹目光炯炯,此刻他沉疴尽祛,与当日在刑部大牢中的颓唐萧索判若两人:

“你放心,老夫不会忘了答应你的事。”他捋须郑重道。

宋雁归笑:“我信前辈。”她说着解下随身携带的包袱,横放过来平举在掌心,朝前一递:“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挠了挠头道:

“晚辈没什么东西可以相赠的,特地跑了趟神侯府,将前辈的贴身之物取回,权当借花献佛。”

枪在神侯府中冷血所负责镇守的老楼,她想起自己那晚偷偷撬锁溜进去,对方好整以暇地在那里静息打坐,见她穿着夜行衣一副偷鸡摸狗的贼样,半是无语半是无奈道:“我就知道是你。”

“咳咳,你知道我会来?”她拉下面罩,将原本打算用上的迷香状若无意地藏到背后。

“接着。”

“这是……?”宋雁归看向手中青灰色包裹,故作迷茫不解。

“少装蒜。”冷血抱臂冷笑道:“你不就是为这个来的吗?”

“额。”既然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好像也没有否认的必要,不过:“你就这么把东西给我,诸葛前辈他就不会……”话未说完,冷血打断了她:

“就是世叔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的。”他道:“他猜到你会再来一趟。”

“不愧是诸葛前辈,果然料事如神!”

冷血:“……”世叔又不在,她马屁拍给谁听呢。

想到自己前次离开前对着诸葛正我很不客气地说了那一番话,宋雁归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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