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默小腹一团火,可他也不敢碰他,就只能头抵着头相对的睫毛一起颤,直到其中一个不知所措地退半步,用些要做饭或者要洗澡之类的借口让狂热的心跳平息一点。
二十五岁。三十三岁。
迟到了十年的感情,似乎要谈也要从十年前开始续上。
十年里错过的误解的好像也只能用极致的小心翼翼来弥补,所以很有默契地,没有谈论过以后,没有过问彼此的生活,没有无休无止的缠绵。
高启盛想起小时候和小兰走在放学的路上,看到路边开的小花。他摘下来送给妹妹,可是没在手里捏多久花就蔫了,后来小兰哭了好久。所以他想他和陈金默这样就很好。即使陈金默有女儿不能经常来,即使有时见了面也只能分享一些甚至都不会交换舌尖而只落在唇间摩擦的吻,可是那样也很好,也足够让被吻的人红透了耳尖,失控的心跳可以让脸颊滚烫上半天。
陈金默从小盛眼里看见过对更多的渴望,也曾几次差点说出要理清他们之间关系的话,可总是最后关头收住,因为就现在这样也很好。经历过只能隔着一扇小窗思念小盛的六年,现在能偶尔来给小盛做一顿饭,给他唇上蜻蜓点水的一个吻,就已经足够。小心翼翼不敢碰触好像是他唯一会的爱小盛的方式,十年里被腐蚀出来的鸿沟太大,所以他看着在怀里熟睡的小盛,能牵着他一小步一小步慢慢走,就已经很好。
毕竟小孩拽着他的衣袖讨一个吻的时候笑得实在明艳,他叫小孩起床时的怀抱也实在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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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下来,最长的一次忙起来几乎有两个月没见,后来还是高启强带着弟弟来菜市场找老默。他隔着窗户看见朦胧晨光下笼罩的柔和松弛的小盛,心跳还和十几年前看见穿着蓝白校服的小孩时一样,躁动而慌乱。
心不在焉地听老板讲话,满心里想的是窗外不算男友的小男友,老板似乎是要让他陪他出趟差,他终究还是没忍住抬头往窗外看,果然就看见他余光觑着自己点燃了一支烟。送老板出去之后还是没忍住把落在后面的小男友拽到暗处的墙角抵在墙上吻住。被压住吻的人早就透红了一张脸,亮晶的眼睛里兴奋的光点随着剧烈的喘息晃动,好像真的回到当年变成了一个被小混混勾搭上的乖学生,在家长看不见的角落里让躁动的青春期荷尔蒙肆意生长。
心跳声淹没听觉之前他慌不择路地掐断了这个吻,低着头小声问男人怎么这么久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