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时的高启盛还不知道那团火光意味着什么,他只是一直记得小混混被晃动的火舌舔亮的侧脸。就像陈金默也不知道那团火点燃了什么,他只是记得书呆子死人一样惨白的脸被火光照亮后,竟然也可以有血色和温度,连带着那双湿漉漉的漂亮眼睛也映着光。他记得他看着那双眼睛的时候,莫名其妙想起的,是小时候家门口一口黑咕隆咚的井,他好像小心翼翼捏着火往下探,就要看到深不见天日的井底藏着的东西。他觉得还是泛着暖光的瓷娃娃的脸好看一点。
火光跳了两下就暗下去,缩成很小很小的两个红点,一个在陈金默的烟头上,一个在高启盛的烟头上。
他本来只是想给小混混一个狠一点的眼神,或者说句硬话,让他不要把今晚看见的东西往外乱说,可是从混混手里拿过那根跳着火光的烟,就什么眼神也使不出。不过小混混好像明白他的意思,冲他点了点头。
他那天往家走,指尖的红点忽明忽灭,时不时余光瞟到身后,那个同样忽明忽灭的红点就安静地跟着。
乖学生却不怕身后跟随的人。他觉得身后那个红点随时都会燃起一场扑天的火,烧毁这个烂污的城市,烧毁那个烂污的卖鱼摊和烂污的办公室。到时候他可能会奋不顾身扑上去,作燃料帮火燃得再旺一点,烧得自己也化成滚烫的灰。于是他时不时回头去看,时不时放慢脚步等他,终于在某个路口,那个红点消失不见。
他站在原地愣了愣,嘴里烟的味道终于盖过了怎么漱也漱不干净的精臭味。
后来他就习惯了这个红色的光点。放学晚的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就常能瞥见角落那个忽明忽暗的红光,静静在他身后跟着,带着随时要烧起来的烈烈风势,默契地随着他调整脚步,也总在那个固定的路口消失不见。
直到后来这天,他又被那个数学老师以课外辅导的理由扣在办公室里,被圈在办公桌旁,承受他从后面往他并紧的大腿里抽送的时候,看到了窗外阴影处那点红光。
那光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这是他第一次害怕见到那点红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突然想不干了。慌忙把脱到腰间的衣服往身上扯,蹬着腿挣扎两下小身板就又被压倒在桌子上,身后的男人明显不悦,把他抓起来扔到地上,性器塞进他嘴里。
喉咙被深顶的疼痛让他的理智回笼,他这才又想起自己是被圈养在办公室的玩物,干不干不是他说了算。中考还有两个月,被这个禽兽玩了三年,就只要再伺候这根鸡巴两个月,他就可以进到重点高中的尖子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