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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叫宋铃铃(2 / 3)

半个小时。

这半个小时里我要做的事情是上厕所,洗脸,擦爽肤水,刷牙,化妆,吃早饭,换衣服,挑鞋子,留意早班金融资讯,聆听老妈的知道要迟到了为什么每天不早点起床一类训诫等等。

总之,早晨对我来说,比打仗还辛苦。

我就是这样,我叫宋铃铃,就像刚才你们听到的铃声喊到的一样,慵懒而散浮拖。

好了,现在我要半个小时如汉子一般做好上面的事情,然后踩着高跟鞋,穿着职业装向公司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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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艳阳高照,让晚春季节又多了几分热气。

五月的天气,我所在的这座沿江城市即将跨过晚春,进入烈日炎炎,十丝九黑的夏季。

每年夏季时分,这座长江之滨的江城都会因远超全国平均温度而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关注,热得甚至连黑人同胞都高呼受不了,他们说原以为来这里可以避暑,没想到来了之后竟让他们找到了家乡的感觉。

记者问他们家乡是哪里,他们说斯里兰卡。我想说,那也不是盛产黑人的地方啊,好么?

我所居住的小区离公司有五分钟的车程,公交车三个站台,走路的话以我乌龟般的速度要三十分钟。所以,不管多远,能够开车去的地方我肯定不会选择走路,当初大学毕业找工作的时候看中这家金融企业的原因就是离家近,能够免去我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的舟车劳顿之苦。

当然,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我懒。

亲爱的妈妈说,你这死女子,如果你得癌症的话,一定是得懒癌。有这么咒自家的闺女的么?

有时我想,我是你亲生的么?

把车停到公司楼下的停车场,穿着达芙妮平跟鞋轻快的走在楼下绿树环绕,绿荫成林的小道上,呼吸着新鲜空气,听着鸟儿的轻啼,真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这时候,我都会刻意的放慢脚步,让身体感受清晨新鲜的空气。毕竟,二十岁追尾的年纪,不再好好地让空气滋润滋润皮肤,再过一两年那可就如车祸现场一般了。

这方面,我觉得挺有紧迫感的。

走到大楼前,“威盛道尔”四个字印入眼帘,烫金色的字体和圆体英文字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无论谁站在这座楼下都会有一种身处于全球五百强,顶尖跨国企业的感觉。可实际上,它只是个国内比较出名,还未在世界上打响名号的私企而已。

这家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是我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后一直工作到现在的公司。到如今二十九岁半,从某种意义上我应该算是这家公司的元老,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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