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哈利·波特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死神学徒,骷髅·德·莫特是特技演员。这样分完,好像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没过多久,骷髅·德·莫特真成了全世界公认的特技演员。
说起来好笑,就像这个名字一样,完全是误打误撞。
骷髅没主动找过那个巡回马戏团,只是某天路过时买了张票。看台上演员们玩命的表演点燃了他的好胜心,接下来几天他疯了似的琢磨更危险的摩托特技。刚好马戏团的人路过训练场,一眼就看到了他在半空中翻跟头的样子。没过多久,团长就找上门来递了橄榄枝。
团长要的就是他最疯、最不要命的绝活。
哈利摸着胸口疼得发紧的地方,心脏像被一只手攥住。"就算要死,也得死在自己选的路上。"他对着空气说了一句,拿起笔签下了合同。直到现在,他都没后悔过这个决定。
他用魔法染了头发和眼睛,还学着其他演员的样子在脸上画了夸张的油彩。可惜表演时要戴头盔,没人能看到这张花脸。为了弥补这点,他干脆把性格也放飞了,每天咋咋呼呼像只精力过剩的鹦鹉——这样一来,就算他偶尔疼得皱眉,别人也只会以为他在搞怪。
"吾乃伟大的骷髅!骷髅大人!"他学着日本人的样子加上敬称,喊得底气十足。毕竟骷髅这个身份是在日本想出来的,用日语的调调才够味。
他的特技看得观众心脏骤停,表演风格又浮夸又张扬,台下的欢呼声能掀翻帐篷。
后来他干脆自称"不死骷髅·德·莫特"。没人知道这个名字的来历,但看他每次都能从鬼门关里爬回来,倒也没人质疑。
没人知道,每次表演前,骷髅都会在自己的拖车里,摘下头盔洗掉油彩,认认真真给罗恩和赫敏写一封信。
罗恩,赫敏:
你猜怎么着?我也是不死之身了。
前几天练特技的时候出了点意外——换作旁人早凉透,可我活下来了。说起来离谱,本该要我命的伤,几个钟头就缩成了道浅浅的小口子。
合着连什么时候死,